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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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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继承官司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添加时间:2012/8/1 12:43:41】   【浏览次数:8038次】

首先去法院立案之前,弄清被继承人有什么财产,一般有以下几类财产:

  1、房产

  2、土地使用权

  3、银行存款

  4、首饰金器

  5、股票、公司股权  杭州婚姻律师

证明上述财产的存在,就得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如房产、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房产证、土地证;银行存款需提供存折或账务清单;有限公司的公司登记材料。实践中,往往存在部分继承人预谋独自侵占财产,早已经将财产、或财产证明收归己有,使得维权方难以取证。为此,不动产的证明可到房产部门申请查询;银行存款可以申请律师或法院调查取证;首饰金器如已被一方侵占,即使提供证人证言也难以证明其存在,因此首饰金器等贵重物品最好建议父辈生前存放于银行保险柜,并立下遗嘱。

其次,要明确诉讼主体。确定继承人的名单

  所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应参与继承诉讼。

  1、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杭州婚姻房产律师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由此可见,原告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的情况。这些都是可以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根据户口登记情况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此属于必须查明的事实,为了防止遗漏继承人,杜绝错判,法院一般都要求提供此项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三、遗产如何分配,有哪些分配原则

  1、有合法遗嘱的、遗赠抚养协议的,遵照其意思优先处理。

  2、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等分配  杭州继承纠纷律师

  3、对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或者生活困能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配

  4、对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分或者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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