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网址: http://www.hz-lvshi.com
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
联系电话:13665838818
手 机 :13665838818
站内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站内公告

2015年4月2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参加徐某离婚案件一审诉讼

【添加时间:2015/4/21 19:54:52】   【浏览次数:3986次】
张某与妻子结婚未到一年,然婚后双方感情因家庭琐事出现危机,目前男方已离家去上海工作双方分居,经过多次协调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开庭时被告提出80万元巨额精神损害赔偿。本团队专业婚姻律师认为,此巨额精神损害赔偿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友情链接
义乌企业法律顾问义乌离婚律师义乌婚姻律师义乌律师北京辩护律师义乌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义乌婚姻律师咨询义乌离婚律师争取小孩抚养权义乌专业刑事律师重庆离婚律师
浙ICP备12010100号 版权所有:义乌专业婚姻律师网
手机:13665838818 邮箱:1092723122@qq.com
地址: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