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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惊世畸恋”女主角欲状告责任人及有关网站

【添加时间:2012/8/26 12:33:25】   【浏览次数:2170次】
      2012年7月1日,一向是各著名网络事件发源地的天涯社区惊现一个作者为“悼念石某某”的帖子 ,事后证明此帖为厦门大学一名30岁的工作人员邹某某所发。帖子使用第一人称叙述,讲述了“厦大女教授与博士生惊世畸恋”。

  邹还在帖子中称对方“面相不好,命硬”,同时描述了一些露骨的细节,比如女教授除了与自己同居之外,还至少与两名男人有过较为亲密的关系。

  此帖一出,立即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评论,“名校”、“女教授”、“惊世畸恋”等也成了网络热词。

  7月8日下午,一直沉默的另一方当事人、杭州婚姻律师厦门大学女教授石某某终于在网上公开发出回应称:邹某某的言论纯属歪曲诽谤,严重偏离事实真相,已经毁及厦门大学和自己的名誉。

  石某某还在微博中声明,已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还原事实真相。

  近日,当事人厦大女教授石某某终于采取之前在微博中所说的措施,正式在厦提起诉讼,要求维护合法权利。

  石某某针对邹某某通过各种渠道损害自己隐私权和名誉权的行为,杭州婚姻法律咨询提起民事诉讼。一并列为被告的还有这场网络风波的主要“战场”天涯社区,新浪、腾讯等网站虽然之前已发石某某所写的辟谣微博,但仍被列为被告。

  石某某认为,邹某某在网上散布一些涉及到自身隐私且与事实不符情况,纯属歪曲诽谤,严重偏离事实真相,并使用侮辱性语言对自己进行诽谤和侮辱,已经毁及自己和厦门大学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严重侵害了自身的名誉权。邹某某的这一系列行为使自己完全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对自己的精神造成很大的伤害。

  石某某还状告了三大网站。

  石某某认为,邹某某在天涯社区、新浪、腾讯等网站上发布博客文章和帖子,肆意对自己诽谤侮辱,而上述网站没尽到审查的义务。石某某认为上述三大网站的行为也有过错,和邹某某一起都对自己有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石某某要求上述4名被告删除网络上侮辱诽谤自己的内容并赔礼道歉。杭州婚姻律师咨询同时,原告还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

  昨日,记者在腾讯微博上看到,石某某已删除全部微博。邹某某在7月24日之前发布的微博也已不见踪影。天涯社区上邹某某发布的原帖也已经被删除。

  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近期将正式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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