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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13岁继女同居生下一个女婴获刑11年

【添加时间:2012/10/13 13:16:18】   【浏览次数:2105次】
13岁的花季少女李某,年幼无知,因从小缺乏父爱,便对继父刘某产生好感,多次发生性关系,并怀孕产下一名女婴。10月12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赣州市于都县法院对于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强奸一案宣判,杭州婚姻律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2006年,年仅9岁的李某随母亲再婚,到继父刘某家中生活。2009年下半年,李某的母亲外出务工,留在家中的李某向继父刘某表达了自己的好感。一天夜里,刘某与当时年仅12岁的李某发生了性关系。此后的几个月里,刘某与李某竟如同“恋人”般共同生活,并多次发生性关系。2010年,李某的母亲知道此事后,多次找刘某争吵,杭州离婚律师并阻止两人继续来往。

  一气之下,刘某带着李某离家一起外出打工,并同居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于2011年生下一名女婴。生下女婴后,远在外地的刘某还欣喜若狂地打电话给李某的母亲,恭喜她当上了外婆。

  面对丈夫的乱伦和猖狂,气愤和无奈的李某母亲最终选择了报警杭州婚姻法律咨询刘某也随即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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