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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婚同居12年 分财产时被踢出局

【添加时间:2012/10/26 22:28:29】   【浏览次数:18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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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离异男同居十二年,悉心照顾病瘫的“丈夫”不离不弃。男子病重期间立下遗嘱将房产给了她。可是,随后男子的家人参与进来后,男子又突然改变遗嘱,女子最后啥都没得到。无奈,该女子提出起诉——以劳务费的方式索要照顾瘫痪男子数年的劳动报酬。

    2000年,离异的李某与王娟(化名)认识产生感情后,生活在一起,一直未办理结婚证。

  2008年3月,李某突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王娟便辞去工作,在家照料李某。2010年11月16日,李某立下遗嘱,承认王娟是自己的妻子,并说同居12年来在其生活不能自理时,王娟不离不弃,胜似合法夫妻。对其房产等遗产,杭州婚姻律师偿还所有债务后由王娟继承。

  当月底,李某因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治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李某的兄姐突然将李某送至烟台某福利院。谁料到,之后李某再次立下遗嘱,废除之前所立遗嘱,全权委托其大哥、大姐变卖其住房,用于偿还债务和养老费用。随后,又将王娟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王娟从其房屋内搬出。法院认为,李某后一次遗嘱撤销了前一次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判决王娟从李某房屋内腾出。

  判决生效后,王娟仍居住在李某房屋内,拒绝搬走。随即,王娟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其三年的劳动报酬124200元。法院认为,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常年非法同居关系,王娟照顾生病的李某是自愿的。杭州离婚律师咨询判决驳回王娟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王娟坚持不给12万决不腾迁。李某的姐姐多次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情况比较特殊,王娟现在又没有经济来源,经过耐心调解,最终李某拿出4.5万元给王娟经济补偿,王娟腾出李某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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