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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4年俩子女非亲生 男子报警称妻犯重婚罪

【添加时间:2012/11/1 20:08:09】   【浏览次数:1897次】

据周某介绍:他是江西人,1998年与三亚育才镇女子董某登记结婚。2003年董某生了儿子小毫,2008年生女儿小楠。2011年6月,董某趁周某上班之际,带着俩孩子离家出走。周某找回董某后,多次劝说力图让妻子回心转意。2个月后,董某再次带着俩孩子离家出走,更于2012年1月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

  在该份离婚起诉书中,董某称:周某长期在外打工,与董某长期分居。而且董某发现周某经常参与赌博,还对她打骂。

  妻子称俩孩子不是丈夫的“种”

  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时,周某坚持对儿子小毫的抚养权,董某则坚决反对。在双方为孩子抚养权争执不下之际,董某突然爆出:其所生的2个孩子都不是周某的“种”。由于经济问题,只对董某生的儿子小毫进行了亲子鉴定。

  记者看了2012年4月27日,由海南省血液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出的鉴定结果是:被检父(周某)等基因在孩子(小毫)的血样中未检出,可排除周某与孩子小毫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2012年6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儿子小毫归董某抚养,女儿小楠由周某抚养。

  丈夫多次报警无果求助媒体

  今年8月20日,董某再次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要求夺回女儿小楠的抚养权。起诉状中,董某认为周某明知小楠不是其亲生,这将对小楠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此事给周某的打击非常大,他说,离婚前,他发现董某经常离家出走,并在外有“第三者”后,从2011年10月9日开始,他多次向当地派出所、公安局报警,称其妻子在外与人同居,犯有重婚罪,要求民警查处抓人。

  而民警调查后表示:无法证实董某犯重婚罪,无法抓人。周某认为民警不作为,请求记者帮他查出第三者。

  律师认为董某不构成重婚

  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林明峰律师,林律师表示:判断重婚罪的条件非常严格,一对合法夫妻的其中一方与第三人同居,并且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对外宣称他们是夫妻关系,这样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才构成重婚罪。

  董某在与周某离婚前,在外与人同居,如果没有对外宣称是夫妻,只能算同居关系或婚外情,不能构成重婚。董某在外与人生子,这只能证明董某在婚姻期间有出轨行为,只涉及到民事过错赔偿,不涉及刑事犯罪。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公安机关不可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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