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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姐姐身份办护照 “香港媳妇”冒名越境被拘役

【添加时间:2012/11/7 22:36:52】   【浏览次数:1485次】

四川女子罗某嫁在香港,却没有香港常住户口,便冒用嫁到浙江台州温岭的姐姐的名字办港澳通行证和护照,出入境往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泰国共计46次,殊不知她的行为已涉嫌偷越国(边)境罪。11月5日,罗某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今年32岁的四川女子罗某,2006年在老家四川内江市办理了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来到广东打工,认识香港人林某并与其结婚。

  此后罗某常往返内地与香港,由于在四川办理去香港签证只能按团队游办理,费钱又不方便,而在浙江领取证件可以办理个人游签证。于是2007年8、9月间,罗某来到温岭市泽国镇塔龙村其姐姐家,借用罗姐姐的户口本到泽国派出所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007年11月1日罗某持骗领到的身份证和姐姐的户口本到温岭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办理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后多次凭骗领的证件出入国外及香港等地,每次签证到期后,罗某就将证件寄回给侄子张某委托其代办签证,2010年10月,罗某还回到温岭重新补办了一本港澳通行证,直至2011年罗某在香港定居后,才不再使用其姐姐的护照和通行证。

  此后,罗某持以上证件,并由张某帮忙办理签证,出入境往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泰国共计46次。

  温岭市公安出入境大队民警发现发现四川籍妇女罗某有骗领证件嫌疑,于2012年5月2日通知该罗某到案接受调查,并办理取保侯审手续。

  法院认为,罗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情节严重,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11月5日,判决罗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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