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网址: http://www.hz-lvshi.com
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
联系电话:13665838818
手 机 :13665838818
法律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新闻

离婚诉讼第二天突然欠债95万 妻子疑为丈夫阴谋

【添加时间:2013/2/27 11:14:45】   【浏览次数:1828次】

妻子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天丈夫的好朋友就状告丈夫欠下巨额外债,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妻子表示对这些债务一无所知,怀疑丈夫虚构借债,让其离婚后背负债务,串通朋友,骗自己的钱。

  小玉(化名)和阿昌(化名)2008年5月27日结婚,2012年10月30日,小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12年10月31日,也就是小玉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二天,有人状告阿昌欠了95万元的外债,要求阿昌和小玉夫妇二人偿还债务。状告阿昌的是阿昌的好朋友阿坤(化名)。

  阿坤拿出了有阿昌签字的《借条》,上面记录了阿昌向阿坤借款共计95万元。至今都未归还。“这些钱,我绝大部分都给妻子了。”阿昌承认向阿坤先后借款95万元,但是表示,借款款项中的87万元交给了小玉,小玉又转借给她的弟弟小泉(化名)了。

  “我对这些钱一无所知。”她在离婚诉讼里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和阿昌一起承担这些债务,离婚后,她就要还钱给阿坤。小玉怀疑阿昌和阿坤之间有“猫腻”。

  思明区法院认为,首先,阿昌称其以现金方式向阿坤借款,但是,并没有组织借款现金或交付借款现金的佐证材料。其次,在明知阿昌收入不高、不具备偿还借款能力的情况下,阿坤还“执着”地借给阿昌95万元,且不约定还款期限,显然不合常理。再次,“小玉递交离婚诉状”与“阿坤状告阿昌、小玉欠债不还”之间,从时间上看,两案存在一定的紧密性。

  因此,在阿坤没有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思明区法院对阿坤向被告阿昌提供借款95万元的事实不予认定。阿坤要求被告阿昌、小玉偿付借款95万元及利息,思明区法院不予支持
 

友情链接
义乌企业法律顾问义乌离婚律师义乌婚姻律师义乌律师北京辩护律师义乌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义乌婚姻律师咨询义乌离婚律师争取小孩抚养权义乌专业刑事律师重庆离婚律师
浙ICP备12010100号 版权所有:义乌专业婚姻律师网
手机:13665838818 邮箱:1092723122@qq.com
地址: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