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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生微信交友遇色狼 被强奸后带至宾馆拍裸照

【添加时间:2013/3/30 13:31:52】   【浏览次数:1492次】
微信、陌陌等交友软件强大的交友功能虽得到不少年轻人的喜爱,但这个网络“交友利器”却频频被不法分子利用。

  近日,因多次通过微信骗出女网友并实施强奸,无业青年李某被龙泉驿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批准逮捕。他曾先后冒充“老板”和“大学生”等,诱骗在校女大学生。

   晓婷(化名)是一名大四学生,去年12月,她在微信上认识了一名自称叫“小磊”的男子。杭州婚姻律师对方得知晓婷急着找工作,自称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可以帮助她。高兴的晓婷第二天便约小磊一起吃饭并商讨找工作之事。

  晚上9点多钟,小磊晚饭后开车搭着晓婷来到龙泉宝狮湖岸边。晓婷坐在副驾驶位置,两人聊天不久,小磊就开始对晓婷动手动脚,反感的晓婷准备拉开车门下车,谁知小磊竟拿出一把改刀抵住晓婷的脖子威胁,并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晓婷报警。

  26岁“小磊”真名姓李,并非老板而是一名无业人员。他交代,自己经常利用微信认识年轻女性,且根据对方特点扮演不同“角色”诱其上钩。今年2月底,他又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大一女生小丽。2月25日下午,两人相约见面后,李某称自己也是一名大学生,这让小丽放下戒心与自己聊天,两人在交流过程中相谈甚欢。吃过晚饭后,李某提议开车带小丽兜风,小丽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晚上8点左右,李某将车开到一僻静处,从驾驶室翻到后排,将小丽强奸。杭州离婚律师几天后,李某又找到小丽要求见面,小丽明确表示不愿意,但李某威胁,如不出现就把两人的亲密照片发到学校去。迫于威胁,小丽再次与他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其间,他还将小丽带至旅馆内拍摄裸照。

  近日,龙泉驿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批准逮捕了嫌疑人李某。

  检察官提醒,由于网络交友简单方便,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可用假名登记,实施犯罪后又不易被发现,在缺乏熟人监督的情况下,不法分子很容易捏造虚假身份背景,建立“高富帅”的形象,取得女孩子的信任。而女性常常比较感性,容易被情感打动而被骗。从以往处理的案件分析,女子与陌生男网友见面后,除易遭到性侵犯,还易被对方下药麻醉后实施抢劫、敲诈等。

  特别是在校学生,在使用这种交流工具时,更需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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