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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携两岁幼子运输毒品 供称丈夫是幕后指使者

【添加时间:2013/4/19 17:40:05】   【浏览次数:1436次】

 一位母亲带着年仅两岁的孩子运输毒品,在被警察抓获后,母亲罗某拒绝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2011年10月该案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罗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案件被上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后,省高院决定将此案发回重审。昨日,该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罗某辩护律师除了对毒品数量提出异议外,杭州婚姻律师还提出罗某并非毒品持有者,应属从犯的辩护意见。

  本案的被告人罗某现年36岁,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月23日,被告人罗某受其丈夫文某的指派,带着行李和当时仅两岁的孩子从重庆乘坐火车到达兰州。当罗某前往至兰州某小区时,正巧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在罗某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搜出冰毒41.6g、麻古11.1g。随后,警方又在此小区内的王某家查获麻古片10.5g。一审法院认为,罗某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并对其作出如上判罚。

  在昨日的庭审中,罗某陈述自己对运输毒品一事毫不知情,她只是依照丈夫所说,将一些药品送去兰州,她根本不知道丈夫让自己携带的竟然是毒品。除此之外,罗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对于在王某家搜出的10.5克麻古片仅凭王某一人之言,杭州离婚律师不能证明就是罗某贩卖的,此处证据不足。另外,罗某没有出资,也不是毒品的持有者,应属从犯。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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