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网址: http://www.hz-lvshi.com
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
联系电话:13665838818
手 机 :13665838818
法律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新闻

女子用假证登记结婚 分居4年丈夫欲离婚遇麻烦

【添加时间:2013/6/28 16:23:38】   【浏览次数:1741次】

鞍分居4年后,张某终于对这段婚姻死了心。离婚就离婚吧,可法官发现,张某的妻子冯某却查无此人:电话号码是空的,身份证也是假的。

  张某,奉化人,今年32岁,2006年在上海打工时,和小他6岁的四川姑娘冯某相恋。第二年,冯某怀孕,张某带她回奉化结婚。

  可当时冯某才19岁,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为了能领到证,杭州婚姻律师两人合计着做了张假身份证,把冯某的年龄改大了3岁。当年年底,孩子出生。

  2008年时,张某发现冯某嗜赌,两人经常为此争吵。第二年5月,冯某离家出走,再无音讯。

  4年没有联系,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今年5月,张某向奉化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诉状上冯某的联系方式只有一个电话。

  问题来了:电话是空号,而根据结婚证,法官去公安机关查冯某的身份信息,却发现“查无此人”。

  张某这才说了当初做假身份证的事。

  法官多方打听,终于联系上了冯某。她头一句却是“登记结婚时的身份证号码又不是我的,结婚都不算数,离婚关我什么事!”

  听到这话,法官倒是舒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好歹这被告算是找到了。

  劝了好久,冯某才同意来奉化办理离婚,可她提出要小张赔偿青春损失费3万元及车费等损失3000元。

  法官向冯某解释,法律上不存在青春损失费这个概念。结婚是双方自愿的行为,杭州离婚律师离婚时主张青春损失费是不予支持的。

  钱拿不到,冯某只好算了,但她表示绝对不会出孩子的抚养费。

  张某急于尽快结束这段婚姻,当即表示让步,孩子由他独自抚养并承担抚养费,另外付给小冯3000元
 

友情链接
义乌企业法律顾问义乌离婚律师义乌婚姻律师义乌律师北京辩护律师义乌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义乌婚姻律师咨询义乌离婚律师争取小孩抚养权义乌专业刑事律师重庆离婚律师
浙ICP备12010100号 版权所有:义乌专业婚姻律师网
手机:13665838818 邮箱:1092723122@qq.com
地址: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