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网址: http://www.hz-lvshi.com
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
联系电话:13665838818
手 机 :13665838818
法律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新闻

夫妻为买房假离婚 因琐事反目弄假成真

【添加时间:2013/7/1 21:35:25】   【浏览次数:1721次】
 鹰潭市王某和赵某婚后欲再购买一套房子,考虑王某婚前已有一套房,为了享受相关优惠,双方协商假离婚,以赵某的名义贷款买房,买好房子之后,立即复婚。2011年11月,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按照购房约定,双方共支付了购房首付款16万元。房子买好后,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双方不可能再复婚。现双方均认为首付款为自己所付,引起纠纷。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协调,二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子归王某所有,赵某愿意协助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变更手续。王某给予赵某适当补偿。

友情链接
义乌企业法律顾问义乌离婚律师义乌婚姻律师义乌律师北京辩护律师义乌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义乌婚姻律师咨询义乌离婚律师争取小孩抚养权义乌专业刑事律师重庆离婚律师
浙ICP备12010100号 版权所有:义乌专业婚姻律师网
手机:13665838818 邮箱:1092723122@qq.com
地址: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