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网址: http://www.hz-lvshi.com
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
联系电话:13665838818
手 机 :13665838818
法律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新闻

新京报:陪酒女身份会提高检方举证难度

【添加时间:2013/7/20 12:28:56】   【浏览次数:1805次】
 法律、法理无非世道人心,当人家普遍认为一种群体需要得到特别保护时,立法、司法判决就应充分考虑这种社会公认的价值,保护这种“不平等”。
 
  李某某涉嫌轮奸,有人抛出了受害者是“陪酒女”的观点,引发热议;7月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发微博称:“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一石激起千层浪,杭州婚姻律师遭到网民排山倒海的斥责。
 
  反对易教授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众对于涉及权贵之子的李某某案的司法公正,一直严重焦虑,易教授“强奸陪酒女危害小”的观点一出,人们认为这是在给李某某脱罪。其二,中国进入改革深水区,人们对于“公平”“平等”的议题越来越敏感,比如中国死亡赔偿里的“同命不同价”问题,而易教授却将强奸受害人分为:良家、陪酒女、三陪女、妓女等三六九等,有违平等原则。
 
  易教授直接以“陪酒女”等身份,武断地认为她们被强奸危害就较小,这是不妥的。法律保护妇女的性自主权,不因身份而有差别。 
 
  但是,陪酒女这个职业背后可能有着很多影响案件的因素,比如,陪酒女的职业本身比较“灰色”,如果受害者在案件中有不检点的地方,可能相应减轻加害方的责任。
 
  回归李某某案,依《刑法》的规定,只要违背女性的意愿,动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这与陪酒女的身份无关。哪怕陪酒女之前与强奸者有暧昧亲密行为,只要在最后关头说“不”,那一样构成强奸。但是提出“陪酒女”说,并非没有作用,比如李某某的辩护人可以进一步提出他们是要求“陪酒女”出台,是嫖娼而不是轮奸,那么这种辩护的意见将大大提高检方的举证难度:因为证明强奸,只需证明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而以嫖娼抗辩,则要排除更多的可能性。
 
  其次,陪酒女被强奸,所受伤害就会小一些吗?这可换成另一个问题:同一个伤害行为对不同的人造成的伤害,是否不同?中国第一起明确的精神赔偿案,是1999年上海女大学生被屈臣氏超市脱衣搜身案,一审的精神赔偿高达25万,理由之一就是受害者是女大学生,处于“敏感年龄”所以要赔得多。那么,大家认为同样的搜身行为对不同年龄、不同教育程度,杭州离婚律师乃至不同性别的人,会造成不同的伤害吗?
 
  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标准答案;法律、法理无非世道人心,当人家普遍认为一种群体需要得到特别保护时,立法、司法判决就应充分考虑这种社会公认的价值,保护这种“不平等”。比如,大家公认同一伤害行为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更大,所以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女性很多时候也需要特殊保护,同样的超市搜身,社会一般公认对女性的伤害比男性更大,赔偿额也更高;但妙龄女性和更年期女性,是否需要有差别呢?同理,陪酒女和良家妇女真的“平等”吗?这不该由学者在书斋里认定,而是需要由社会公认的价值观决定。
 
友情链接
义乌企业法律顾问义乌离婚律师义乌婚姻律师义乌律师北京辩护律师义乌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义乌婚姻律师咨询义乌离婚律师争取小孩抚养权义乌专业刑事律师重庆离婚律师
浙ICP备12010100号 版权所有:义乌专业婚姻律师网
手机:13665838818 邮箱:1092723122@qq.com
地址: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