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网址: http://www.hz-lvshi.com
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
联系电话:13665838818
手 机 :13665838818
离婚协议
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协议

一方系二婚时的离婚起诉状

【添加时间:2014/1/17 15:40:10】   【浏览次数:2321次】
 原告:XXX,男,1959131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江干区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

被告:XXXXXXXXXX,女,XXXX77出生,汉族,杭州市江干区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

案由:离婚纠纷

     

 

一、判决原告XXX与被告XXX离婚;

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XXX负担。

 

事 实 和 理 由

 

原、被告于19XX1028登记结婚。被告月XXX属再婚,与原告结婚前,与其前夫育有一子一女,女儿名叫XXX197X8XX出生)。原、被告婚后,未生育子女。原告倾力抚养被告女儿,将其抚养成人。然而,原、被告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一直性格不合,争吵不断;双方无法沟通,不能相容,感情日益淡薄,无法共同生活杭州婚姻律师。自20XX1XXX开始,双方分居生活,直至今日。

尽管双方分居生活,但被告仍经常无端上门与原告争吵,使原告无法正常生活。更有甚者,20XX11月份,被告上门与原告大吵时,竟唆使其儿子殴打原告,致原告多处受伤。原告不得已,只得寻求警方保护。江干区凯旋派出所接警后,依法对致害人进行了处理。此后,原、被告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已至无法调和的地步。目前,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任何可能。综上,鉴于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的实际状况,原告为尽快解脱婚姻痛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友情链接
义乌企业法律顾问义乌离婚律师义乌婚姻律师义乌律师北京辩护律师义乌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义乌婚姻律师咨询义乌离婚律师争取小孩抚养权义乌专业刑事律师重庆离婚律师
浙ICP备12010100号 版权所有:义乌专业婚姻律师网
手机:13665838818 邮箱:1092723122@qq.com
地址: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