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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为拆迁补偿闪婚

【添加时间:2014/6/7 9:52:03】   【浏览次数:5437次】
浙江省王某今年27岁,宁波人。2012年上半年经人介绍结识了宁海姑娘周某,周某比王某小一岁,两人在认识两个月后便登记结婚。登记一年后,两个人却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王某就向宁海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王某称,他与周某只认识两个月的情况下草率登记结婚,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后来,又因房屋装修,两人一直未实际共同生活过,所以要求离婚。   而承办法官通过调解了解到,就在王某和周某刚认识没多久,王某所住的村便开始拆迁。为了能多得到一点补偿款,王某与周某一商量,就决定先到民政局登记结婚,认为感情可以婚后慢慢培养。   两人登记后,到村里询问补偿款分配事宜,却被告知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已经制定好并已公布,刚嫁过来的周某无法分得。   补偿款没拿到让两个年轻人心里很不是滋味,而同时由于感情基础薄弱,他们的婚姻也出现了问题,两个人经常为琐事争吵,到了要离婚的地步。最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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