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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

【添加时间:2015/4/6 13:33:04】   【浏览次数:2676次】
甲方:XXX,男,汉族,1984年5月XX日出生, 现居住浙江省义乌市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 乙方:XXX,女, 1987年12月XX日出生,浙江省缙云县XXXXXXXXXXXXXXXX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双方于2012年10月18日登记结婚,2013年 月 日双方生有一子,名高XX,双方为了能更好的经营家庭,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及小孩抚养问题,经双方理智协商,现将婚内财产进行约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 男应当如实向女方通报各自己全部收入情况(包括公司经营收入),除基本开销外,男方须将盈余财产交由女方保管。 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重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等)必须登记在女方名下。如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因父母赠与而获得房产或动产,男方也须将该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相应动产交给女方保管。 三、对共同财产处理的约定: 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必须友好协商,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共同使用。 四、对于夫妻存续期间产生债务的约定: 男女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按个人债务处理。 五、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吸毒等越轨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 六、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吸毒等越轨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1、婚生子高俊逸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5000元。 2、由于男方过错造成的离婚,夫妻期间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七、如果男方无过错,却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离婚的,则双方同意夫妻财产及孩子抚养权按以下约定处理: 1、婚生子高俊逸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5000元。 2、夫妻期间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平均分配。 八、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白头偕老。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九、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加以解决,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的内容。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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